发布日期:2024-09-01 12:15 点击次数:127
6月24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青汇罚决字〔2024〕2号)显示,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,被国家外汇局青岛市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)第四十一条,没收违法所得591.63元,罚款18638995.5元。
6月24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青汇罚决字〔2024〕2号)显示,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,被国家外汇局青岛市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)第四十一条,没收违法所得591.63元,罚款18638995.5元。
爱企查显示,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17日,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香港路1号,法定代表人为孙守波。
天眼查则显示,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,曾用名青岛创瑞铜业有限公司配资服务,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。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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